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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律师行业主题教育实践动员部署暨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在武昌召开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作者:湖北省律师协会
5月27日,全省律师行业“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暨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在武昌召开。会议由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蒋国平主持。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司法部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暨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精神。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马安骏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马安骏同志强调,律师工作是政法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广大律师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新时期律师队伍建设的应有之义。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司法部和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在律师行业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在全省律师行业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落实。
马安骏同志指出,律师行业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宣讲光荣传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二是组织专题学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三是开展群众观点教育,切实做到执业为民;四是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业;五是着力在提高社会对律师工作满意度上见成效;六是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推动律师事业科学发展。
马安骏同志强调,创先争优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中央、省委和司法部对创先争优活动高度重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党组织和党员律师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司法部的新精神、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厅党委的工作部署,推进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要围绕“主题、主线”,在服务“十二五”大局和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中创先争优;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定位,在履行律师重要职责中创先争优;要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创先争优;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和发展中创先争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30号文件精神,在推动律师事业改革发展中创先争优。
马安骏同志要求,各地要认真抓好律师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把上级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律师队伍稳定,素质不断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不断提升。各地都要培养和树立一批过得硬的律师事务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根据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握重点,整体推进;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切实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各项律师工作落到实处。
蒋国平主任在总结讲话时强调,马安骏同志代表厅党委对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主题教育实践和创先争优活动所作的讲话,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会后,各地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广大律师深刻认识开展“两项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检验的根本标准是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不能搞形式,不能作虚功。二要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地要迅速组织动员,制定方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积极开展“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做到“十二有”,大力开展“五亮五比五创五评”活动,要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三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突出律师行业特色。要结合中心工作,结合律师行业实际,精心设计“自选动作”,创新“两项活动”载体,彰显特色。四要善于发现和树立典型。要树立不同层面的典型,通过典型引路,用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五要注重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意义、目的和任务,大力宣传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开展“两项活动”和各项律师工作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六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要成立专班,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负责同志、公律科(处)长、律协秘书长,省直律师事务所主任、支部书记,省律协党委成员、会长和副会长,省直分会党总支成员、会长和副会长参加了会议。
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黄冈市、十堰市司法局、湖北春园律师事务所等6个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